同时也是在惧怕,在他面前已经没有任何屏障了,云国和景昌直接接壤了,景昌随时有可能打过来,而云国面对如今强大到近乎无人能匹敌的景昌,压根没有胜算。
一想到云国会步安国、北国、汴国的后尘,成为景昌辉煌战绩中的一员,而他云王也会如其他几个大王一样,或是殉国而死,或是在景昌默默病亡,云王就打心底里害怕。
他不想死,他想活!
可面对强大的景昌,哪怕云国再次和宁国联手,又能有几分胜算呢?
不光云王心里在打问号,其余诸侯国都在问,比起巅峰时期两百有余的诸侯国,现如今的诸侯国数量已经跌入了谷底,满打满算也到不了一百了。
小诸侯国放在景昌面前,那完全是送菜的存在,根本不足为惧,也没有任何威胁,大诸侯国,也就云宁两国还算了,其余中大型的诸侯国,实际上没比小诸侯国强多少。
云王一心惦记着以后景昌攻打云国的事情,完全没把国内的起义当回事,因此当起义军攻破云国一座又一座城池,距离国都越来越近后,云王吓得一句狠话都不敢留,收拾包裹就跑路了。
毕竟乱军已经距离国都太近了,如果不跑,等国都沦陷,他这个大王被生擒或杀死,云国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笑话!
一个史无前例的笑话!
云王一边为自己解释,他跑路是因为不想连累云国成为笑话,一边两条腿倒腾的极快,恨不得给自己插上翅膀,就此飞出重围。
云国国内的这场混乱,一直持续到第二年的夏天,彼时云国已经丢了大半国土,尽数被起义军收入囊中。
胡幼安也已经领兵到了云国边境,距离进入云国,只差一步罢了。
去年没能实现灭两个大国的愿望,今年碰上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沈知微怎会放过?
于是在景昌休息了大半年的胡幼安,再次领兵出征了,她将为天子打下大大的疆土,收复大周失去的土地!
在一开始民乱起的时候,云王绝对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会因为那些贱民,如此狼狈不堪,犹如丧家之犬,被人追着赶着跑。
可现在这种事情就是发生了,逃到了下一座城池,上一座城池就被乱军攻破了,因为国君奔逃,所以其他贵族也都跑了,没了贵族和国君的城池,哪儿还有足够的守卫啊,城池的防护在乱军之前,如纸一般,一捅就破。
云王不会想,城池那么容易失守是不是他的问题,他只会谩骂守城的将领,果然是废物,废物中的废物,以前打不过景昌,打不过安北两国,现在连乱民都打不过,云国有这么一堆将领,简直就是耻辱!
云王奔逃,一开始还带着他的后宫,后来就丢了他的宫妃,再后来,孩子也陆陆续续被丢下了,接着是不太重要的朝臣,最近在他身侧的只有守卫他的亲兵,连朝臣也只剩下三五个,还都是大族出身的贵族,身侧有部曲相护,他才带着。
在云王看来,谁都没有自己重要,只要他还活着,云国就有重振旗鼓的那一天,如果他死了,云国就真的完了。
云王到处乱跑,当战国车神的时候,胡幼安已经领兵入云,和乱军一起搜寻云王的下落了,因为云王奔逃就是为了躲避乱军,所以胡幼安先一步找到了云王,准确来说是云王飙车,撞上了胡幼安。
看到那乌泱泱一大帮狼狈逃窜的人时,胡幼安心中感叹自己运气太好了。
云王看见兵马的时候,本想转头就跑,随后想到,乱军在他身后,而且乱军的军队参差不齐,压根没有成制的兵马,前头的军队兵马甲胄齐全,一看就是正规军,不是乱军。
所以他立马握紧缰绳,直奔胡幼安而来。
他想着不管对面是谁的部下,他都愿意许以重利,只要对方能救下他,救下云国,他什么条件都答应!
等到了跟前,云王发现,这支部队领军之人似乎是个女子。
对方身着甲胄,身形健硕,只露出了一张脸,眉目清寒,带着属于女子的些许温柔,要说貌若好女的将领,各国不是没有,但真正是女子为将的部队,各国之中最出名的只有一支。
“胡、胡幼安!”
景昌的军队。
胡幼安没有回答这一声惊叫,而是勒紧缰绳,手持长枪一马当先打了上去,有什么好说的,等云王成了阶下囚,有的是时间慢慢叙旧!
两支军队很快就交上手了,一方是养精蓄锐,武器精良的常胜军,另一方则是四处奔逃,狼狈不堪,带伤上阵的王室亲卫,胜负早已分明,只看胡幼安能不能在乱军追上来之前,生擒云王。
今日胡幼安的运气非常不错,赶在乱军人马过来之前,她达到了目的,云王被擒住,剩下的亲卫也不敢再挣扎,纷纷放下武器投降了。
等乱军追到这儿的时候,只余乱糟糟的战场,以及云王的一些破烂,散落在路边。
翌日,胡幼安写了奏折,送去景昌,顺便将云王先关在营帐内,等大王定夺。
写完奏折,胡幼安背手望向南方,那里是云王逃来的方向,同样也是云国的国都云杉城。
此刻的云杉城,已然沦为乱军的战场,火光冲天,喊杀声不断,哀嚎与痛苦的阴影笼罩在昔日繁华的城池上方,人间,转瞬变为炼狱。
将近七日,沈知微才拿到胡幼安的奏折,弃城而逃的云王得到了沈知微的鄙夷,沈知微只传了一道王令过去。
拿云王祭旗。
接下来胡幼安的敌人,就是那群早已被鲜血与欲望吞并,再无正义可言的起义军。
第95章让这些人为大周发光发热
到底是国家需要一个君王, 还是君王需要一个国家?
以前人们可能对这个问题没有答案,现在沈知微给出了答案。
是君王需要国家。
当国家灭亡,君王就将不复存在。
云王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当云国已经大半落入乱民手中, 那这个到处逃亡的王, 就只是一个没有任何作用的弃子了, 他唯一能提供的价值,就是死于大军开拔之时, 用自己的鲜血, 激发大军的士气。
云王在军营之中关押了二十五天, 胡幼安没有亏待他, 当然也没对他多特殊,他有吃的有喝的,还有能睡的地方, 对比那些被他抛下,不得不面对乱军刀剑,死无全尸的云国子民, 这位云国的王, 在生命最后的一段时日, 已经过得够好了。
“将军, 前线急报!”
胡幼安将染上鲜血的大刀扔到一旁,接过绢布擦了擦手上还滚烫的鲜血, 没擦干净, 因为血在手上凝固的速度太快了。
她并不在意手上残存的血迹,将血红一片的绢布扔回盛着水的铜盆里,顺便接过了斥候送来的急报。
展开一看,上头寥寥数个字, 将前线的情况大概说了一下。
“云杉城已经彻底落入起义军手中,起义军的统领张开已经集结麾下兵卒,准备攻打下一个城池了,相信用不了几天,就会发现我军踪迹。”胡幼安看完急报,将纸拿给副将看,自己则在手上打了皂角,弯腰清洗手掌浸入纹路中的血,“打算怎么打?”
这次跟在胡幼安身边的副将,是她去年带出来的一个学生,表现很出色,特意被调到了胡幼安跟前。
她叫杜鹃,没有姓,连名字都是后来起的,她以前只知道有一种鸟儿叫杜鹃。
杜鹃早几日就想好要怎么打了,现在被胡幼安问起来,张嘴便将自己早早打好的腹稿一一说明,胡幼安边听边点头,最后眼底染上了满意的笑,同意了杜鹃的战术。
“看来你快要出师了,为师已经没什么好教你的了。”
“跟在老师身边,杜鹃每日都能学到新的知识,老师不嫌弃杜鹃笨拙就好。”
“你这样若还叫笨拙,你那些同门都该去青竹那里看看脑子。”
胡幼安不喜欢听自谦的话,杜鹃是最聪明的学生,她该知道自己这个优势,并且尽情去使用它,正如她也该知晓自己哪里最差劲。
比如她那十年如一日的射术,明明眼睛还算得用,手臂力量也行,但不知为何,十步之内的靶子,她都有可能会脱靶。
胡幼安就没见过谁的射术这么差,尤其是一个将领,要不是杜鹃脑子实在好用,胡幼安都想将她也送到青竹那里,看看是不是哪儿有毛病。
杜鹃不好意思地扯起嘴角,笑了笑,她其实就是运气太差了,有时候一阵风都会改变她的判断,导致她没法控制自己的箭矢。
还好这种差运气只应验到了射箭上,别的事情上,她运气一向不错。
沈知微知道有这么神奇的一个人时,还感叹运气守恒定律竟然是真的,而且还在一个人身上具象化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师徒俩很快就彻底定下了之后对付起义军的战术,并且商量了半宿来完善它。
不出胡幼安所料,起义军又打下一个城池后,终于发现了胡幼安所在的军队,并且很快就查到了,这是来自景昌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