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见面了又能如何呢?
宋芬芳轻咳一声,望着外面的星子,她有些萧索。杜小娟走了过来, 拿着一件大衣,给她披在身上,“宋教授,您保重身体。”
她的身体再差下去,便是药石无医。
宋芬芳不在乎地摆摆手, “穿上不方便,一会又要去基地里面看数据了。”
“你放着吧。”
杜小娟第一次不同意, 甚至还有几分强势, “您披着,一会去外面再说, 而且外面也冷, 昼夜温差能够相差二十度, 宋教授。”
杜小娟抬眸, 语气认真,“您就算是不顾及自己的身体,也要想想孟莺莺同志,她已经没了父亲, 如果您也没了,以后像是齐家这种人,若是欺负她了怎么办?”
她看的出来宋芬芳如今已经油尽灯枯了,而且她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体。
女儿那边不敢认,基地这边实验还没有结束,她不敢死。
所以全凭一口气吊着,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宋芬芳其实没了心气的。
若不是还有那一丝责任心,或许连现在的项目实验她都不会再管了。
听到杜小娟的话,宋芬芳原本不打算穿的,但是想到莺莺,她到底是穿了上来。
说到底,她在的一天就没人能够欺负她的莺莺啊。
贺润是一点多来的,他开着一辆破旧的车子,疾驰在沙漠上,后座位上是一个锅子,正在热气腾腾的冒着气。
两点十分,基地这边不止没有人休息,反而还是一片忙碌的景象。
贺润就那样端着一个钢精锅,锅盖盖的死死的,但是隐约间还能闻到一片肉香味。
“宋教授呢?”
他一来问的便是宋芬芳。
“宋教授刚去腹地检查数据了。”
贺润微微皱眉,把钢精锅递过去,“把火搭起来,锅子烧热,晚上大家都吃羊肉。”
虽然是迟到的羊肉,但是总比顿顿啃馕好。
一听要吃羊肉,大家瞬间激动了起来。
贺润沿着沙漠走,一点多的沙漠温度足足有零下三十多度,没有一丝水汽,全部都是干燥凛冽的风,如同刀子一样割的人脸生疼。
贺润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基地里面做调配,他很少来沙漠腹地这种一线的地方。
只有来了以后,才会知道这里究竟有多冷。
连带着呼吸都是冰凉的。
贺润微微沉默,他算是知道了为什么宋芬芳的身体不好了,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身体要是能好才奇怪了。
他走了约摸着有半个小时,这才在沙漠的腹地找到宋芬芳,她正蹲在地上检验着实验成果。
贺润便走了过来,“芬芳,休息一会,回去吃个羊肉锅子,在过来继续干活。”
宋芬芳没理,她低头检查着那爆破的碎片,不知道是哪里设置不合适,导致在使用过程中砰的一声便炸开了。
“数据出了问题。”
她喃喃道。只是深夜的沙漠上有些黑暗,光凭着她手里的那个手电筒,很难看出什么。
“有问题也回去说。”
贺润伸手,拽着宋芬芳起身,“你看看几点了?还在这里不要命了?”
宋芬芳皱眉,往后退了一步,有些踉跄,要不是贺润抓的及时,宋芬芳就这样摔了过去。
“宋芬芳!”
贺润的声音带着几分急,到底是把她抓住了,“回去。”
第一次带着强势,不给宋芬芳任何反悔的余地。
便把人给拖拽到了车子上,宋芬芳坐在副驾驶上没说话,她喉咙有些腥甜,却被她给强行压了回去。
“贺润,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贺润手握着方向盘,他目视着前方,沙漠一望无际,唯有车灯着照亮了前路,他骨节都跟着攥紧了几分,“三十九年,怎么了?”
他五岁那年认识宋芬芳,宋芬芳三岁。
宋芬芳靠在椅子上,人有些没劲,呼吸也有些沉重,但是即使这样,她还是偏头看了过来,目光认真,“贺润,我们之间有三十九年的交情,我死了,你帮我照顾下莺莺可好?”
这是宋芬芳认识贺润四十年,第一次求他办事。
宋芬芳自小都是天之骄女,她是骄傲的,甚至在她最为鼎盛的时期,就是电机厂大院里面的贺润,都跟在她屁股跑。
贺润没说话,他目视着前方,连头都不敢回,“宋芬芳,你自己的女儿你不照顾,你指望着谁去照顾?”
宋芬芳的肩膀耷拉了下来,“我怕我活不了太久了。”
她活着的时候,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
她死了的时候,总该提前把这些事都给提前安排起来的。
只有这样,她才能走的安心一些。
年近四十六的贺润,眼眶有些泛红,“宋芬芳,你才四十二岁。”
“你才四十二岁。”
最后这几个字他几乎是怒吼着出来的,“你这么年轻,你提什么死不死啊?”
他终于回头,一颗眼泪也掉了下来,几乎是恶狠狠地说,“宋芬芳,我不会帮你照顾女儿的,我永远都不会。”
“你想照顾她,你就自己好好的活着。”
说到这里,他赌气一样,“你也不想想,贺家那位在外面的狼崽子,娶了你闺女,你就不怕他将来对你闺女不好?”
贺润调查过祁东悍的资料,说他是狼崽子是真不为过。
贺家这一代里面,一共十几个孩子,最有出息,最有能力,也是最心狠的就是祁东悍了。
这孩子不姓贺,但是身上却有着贺家先辈身上才有的狠辣。
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
不然,祁东悍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坐上团长的位置。
说到这里,贺润的情绪似乎冷静了许多,“芬芳,祁东悍那个狼崽子,和齐长明那个小狗子崽子不一样,孟莺莺和齐长明退婚还能全身而退,但是如果孟莺莺和祁东悍将来闹翻了。”
“她甚至不一定有活命的机会。”
当然这是夸大其词了。
却瞬间也激起来了一位当母亲的决心,宋芬芳下意识道,“那不可能,我看过祁东悍那孩子,把我家莺莺捧在手心里面。”
不然,她也不会就那么轻易的同意,让祁东悍娶到孟莺莺。
“爱能一辈子不变吗?”
贺润抬眼,眸光晦涩,唯独鬓角的白发,平白增添了几分岁月的痕迹,儒雅又温润。
“宋芬芳,你说爱能一辈子不变吗?”
他不知道是在问宋芬芳,还是在问自己。
如果是年轻人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回答可以,但是他们都不是,他们都是年近半百。
经历过爱人,经历过婚姻,也经历过各种阵痛。
他们都知道爱是一个最虚无缥缈的东西。
宋芬芳不在说话,她抿着唇,仰着头看着车顶,看着外面的沙漠,这一片沙漠捆住了她一辈子。
她没有回答贺润,但这却是最好的答案。
宋芬芳曾经喜欢孟百川的时候,为了他离经叛道,退学离开,和父母断绝关系,和孟百川私奔。
可是后来当她被抓回来后,被隔绝在茫茫沙漠里面,到了后来那些思念变淡了。
所以,当贺润问她,爱会变吗?
宋芬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曾经很爱孟百川,可是二十年的分隔,让那一份爱也慢慢的似乎消失在了风声里面。
不是不爱。
而是爱不起了,也爱不动了。
年少轻狂褪去,压下来的是责任,是前程,是前路渺茫。
这个时候爱便不是必需品。
宋芬芳喃喃道,“贺润,我会好好活着。”
她活着一天,她女儿便会无忧一天。
她要在死之前搏出来更大的一个前程,她不去求别人了,她去求组织。
只要她的功劳够大,她死了,组织自然不会不管她女儿孟莺莺。
哈市驻队。
孟莺莺的年假从年三十放到了六号,足足放了七天。她也在家被祁东悍当猪养了七天。
等再次回到练习室,发现自己的腰已经不能,从那单杠过去的时候。
孟莺莺懵了,“我长这么胖啊?”
她不死心,自己又往里面卡了下,这下好了,自己肚子上的软肉,竟然被单杠卡死了。
她深呼吸,深呼吸了好一会,这才让自己从里面挤过去。
孟莺莺,“……”
孟莺莺这才去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软肉,有种发疯的感觉,“我去称体重。”
等上称看到自己之前只有八十斤的体重,变成了八十六斤。
孟莺莺,“……”
疯了。
过年七天她长了六斤,平均一天快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