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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还需要小心不被这些跪倒绊倒。
    最关键的是,这里还没有山路的隐蔽性,山上至少有树木毒蛇动物能够迷惑敌人,来挡住一些攻势,这里从上往下俯瞰,除了信息集装箱方块的阴影外,竟没有一丝遮蔽。
    比我一开始逃跑的阶段不同了,现在机器巡检的密度都不一样了。
    无数的灯光接二连三交叉着呼啸而过,难怪李见路的腿会伤成现在这样。
    但,“只要进行周密的计算,就能在天亮之前走出去。”
    为了以防万一,我向身后人威胁道。
    “我回来一趟不想无功而返,朋友。”我扭过头,严肃地拍了拍李见路的脑袋,他的脑袋又卷又蓬,紫罗兰色特别漂亮,娃娃脸上的两只眼也亮得惊人,“你身上也已经留下了我的dna,你被抓住了我被抓住也是迟早的事情。”
    我真他*的不想死。
    李见路抱住了我的脖子:“别担心,我其实特别惜命。”
    活人的热度代替了冰冷的金属。
    ——“尤其是刚才,你现在想我去死都不可能。”
    ***
    逃出去的样子比第一次的时候还要狼狈。
    真的差点死了。
    就差一点点,一点t点。
    ***
    我带着腿一瘸一拐还要左看看右瞧瞧的李见路走进下城区,把人安置了一家便利店门口的座椅上——赶走了上面睡觉的流浪混混——
    李见路他是伤了腿又不是伤了脑子,再不济他不是有光脑吗。
    “我进便利店里买点东西,你的伤口也需要处理一下。”我挥了挥手。李见路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你口袋里有零钱吗,我记得下城区都是要用实体货币交易的,我带了一点,给你。”他在口袋里掏了掏,拿出了几十枚星币要递给我。
    我没动。
    “李见路,你对我误解到底有多深啊,你以为你看到的就是真实的,纯粹的我了?在你眼中我是不是很笨,很蠢,你觉得我会在明知道要逃到下城区了的情况下不会在自己的兜里塞实体货币吗?”
    有时候真的怀疑他们上城人出生的时候是不是要提前把胚胎放进一个一模一样的磨具里,这样出来的成品至少都会有一个共同之处。
    自以为是,自以为自己做的是对其他人好的事情。
    我很讨厌他们这样。
    因为我从来不会做对他人好的事情,我只做对自己好的事情。
    如果,李见路不推我一把,我是可以自己跑出去的,但是他非要推我一把,放弃了和我竞争,所以才搞得我不上不下很难做人。
    这就像是我明明可以靠自己得到一个很好很好的分数。
    但我有个好学生朋友觉得我不行。
    所以在考试的时候一定要给我塞纸团帮我作弊。
    结果怎么着,这个纸团被巡逻的监考老师发现了。
    我们两个人一块被扫地出教室罚站去了。
    李见路对此的回应是:“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的谨慎性,因为我对下城区的物价不够了解,但我忘了你出生自下城区,又这么聪明,肯定早有准备。”
    他道歉得太过游刃有余和果断了。
    像是一条油光水滑的狐狸,一点马脚都不让人抓住,偏偏目的是为了讨好我,不想我生气。
    搞得我有气也只能憋回去。
    这里的便利店老板我几乎都认识。
    我皱着脸走进了便利店,无视了老板的其他推销,留下一句等会儿结账,就在门口坐着,都是熟人,跑不了,拿了药膏,又拿了两瓶可乐,冰凉的触感让我的头脑越发清醒。
    塑料瓶子的瓶身上氤氲着雾气。
    摸起来黏糊糊的潮湿。
    ***
    她走出便利店,手里拎着一个大塑料袋,里面最显眼的是两瓶透明玻璃质地的可乐,下城区和上城区的发展完全是两个极端。
    当上城区已经开上了悬浮汽车时,下城区的孩子还在梦想一辆二手自行车。
    食品医疗方面更不必赘述。
    可乐雪碧这些在上城区已经被淘汰掉了的不健康饮料在下城区都能找到。
    而上城区却需要费一番心思。
    为了融入赛博方块的环境中,她穿的是一件深蓝色的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背心,裤子是黑色的,袖摆上是血。
    脖子上和手臂胳膊上绑的绷带外面也都沾上了星星点点的血迹,是刚才在滑动之间刮破的。
    她又很瘦,肩膀很单薄。
    脸在背对着便利店劣质的白色灯光下,看起来更白了。
    李见路看着这幅画面,有些说不上来的难受。
    ***
    我出来的时候,看到李见路正老老实实地坐在原来的位置,几个混混对李见路身下的那个位置虎视眈眈,却不敢造次。
    他紫罗兰的头发边缘被染上了一层白光。
    这光是劣质的,因为老板是个抠门的人,买的是最便宜的小破灯泡。
    但落在他的身上却奢贵了起来。
    他完全不该在这里。
    在这种地方。
    我在发愁该穿什么衣服——总不能穿迷彩服——的时候,李见路从自己的衣柜里挑了两套一模一样的衣服,一套穿在我身上,一套穿在他身上。
    深蓝色的外套,黑色的裤子。
    只是我身上这套还算完好,他的裤子和衣服早就裂开了。
    白色的内搭被掐进了裤腰,衬得李见路腰很细。
    他是少年的体格,和陆恩不一样,李见路的身上没有很明显的肌肉,虽然个子和陆恩相差不大,但顶着一张娃娃脸和陆恩站在一起之前,总给人一种他比陆恩矮的错觉。
    也只有贴近了才能看到,他身上覆盖着的是薄薄的肌肉。
    白光同样临摹了一遍他的轮廓。
    细腻的,精致的,懒洋洋的,仿佛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有什么是他放在心上的?
    我放了很多东西在自己的心上,但李见路连自己的命都不放在心上。
    ***
    手里突然被塞进了一瓶可乐,她低下去拆药膏,“这只是隔绝病菌,防止你的伤口更严重……等下感染了你就得换一条腿了。”
    “我还以为你会买酒。”李见路想起她来自己酒吧时点的是白兰地。
    她摆了摆手,举起手里的可乐,长睫毛遮盖下一片阴影:
    “我不喜欢喝酒。”
    不喜欢,那上次在酒吧……?
    “时一。”李见路接过药膏,在自己的另外一条腿上也抹了抹,等人坐在他的旁边,看着人开了可乐喝了一口,这才打开自己那一瓶,“谢谢你回来救我啊,朋友。”
    ……朋友这个词真是,越说越顺了。
    冰凉的汽水顺着喉咙下肚。
    ***
    “毕竟你是我的朋友,真的把你抛下的事情我做不到,而且你本来有可以逃走的机会,是你把机会让给了我。”我凄凄惨惨戚戚地笑了起来,“我真的做不到,把你丢下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假话,我心里有个声音在这么对我自己说。
    李见路如果被抓了……
    不考虑主观因素,李见路供出我了,即使李见路不想供出我,万一他们李家有什么我不知道的黑科技,让他把我供出来了怎么办。
    李家难道不会去追查这次联邦信息储备中心发生的事情吗?
    更关键的是我也不能确定李见路是不是真的会被洗脑或者回炉重造。
    我只是想。
    万一他活下来了,万一他想起来了,记忆又不等于感情,那我不就更完蛋了吗,相比之下,还是拥有记忆的更可控的他本人更好掌控。
    救人回来显然更有性价比。
    而且我已经有了第一次从联邦信息储备中心逃走的经验。
    我相信我可以全身而退。
    不过,我咕噜咕噜将可乐一饮而尽,“你以后别总是对朋友太掏心掏肺了,万一朋友背刺你了怎么办——”这个世界的可乐和上辈子喝的可o可乐区别不大。
    “我相信我交朋友的眼光。”李见路放松了下来,眼眸缱绻,紫罗兰的光泽迷蒙在下城区的灯光之中,大大的卧蚕随着他眯起的弧度而越发显眼,仿佛在跟着笑,“你看,我这不就赌对了吗。”
    这人脑子果然是被炮打过:)
    我认真道:“你还是少和我牵连吧,你不觉得自己金贵身子和下城区格格不入吗?今天我能坑你一次,以后就会有第一次第二次,换我我都想揍我一顿。”
    李见路懒洋洋地笑着:“我又不是什么人中龙凤,我就一成天偷懒这不想干那不想干,被爷爷指着脑袋骂是整个家族耻辱的废物懒蛋,怎么不能在下城区混混了?”
    “而且。”他继续道,“为朋友两肋插刀怎么了,多正常啊,干嘛揍你,我不愿意来你难道还能绑我过来,说白了就几个字,我自愿的。”
    ——你家废物能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