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悯拼命挣扎,却被一阵剧烈的疼痛制止,浓郁的血腥味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他红着眼,瞪陆秉珣,后者舔了舔站在唇边的血渍,眼神中闪过一丝亮光。
“贱种。”程悯咆哮道,“赶紧给我滚。”
一个贱种,竟然敢跑过来这般羞辱他。
陆秉珣挑了挑眉,露出一个可惜的表情,似乎在烦程悯不懂事。
“算了。”陆秉珣面上恢复正常,掐了掐程悯的腰,“老婆的坏脾气就这样,就暂且原谅你了。”
真是给他脸了,程悯脑袋没反应过来,身体上却先一步做出反应,给了陆秉珣一巴掌。
“就你也配。”程悯上气不接下次,“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听到这话,陆秉珣突然松开程悯,后退几步,扫了一眼身旁的仇家,最后把视线落到程悯身上,“说的对,我一个贱种哪里配得上程少爷。”说到最后三个字时,他的声音加重,而后,继续说道,“想比程少爷也不想和我走,那你就乖乖留在这里吧,我先走了。”
说罢,陆秉珣转身离开。
屋内再次恢复到刚才的情况,不等程悯有所行动,一个激光球就径直打在了自己身上,瞬间,剧烈的疼痛传来,而后迅速席卷全身。
他捂着胳膊,倒在地上,头发被人用力拽起,一把能量枪抵在程悯的肩膀处,“程少爷,下一次打在这里怎么样?”
瞬间,一股寒意冲上来,程悯被冻得瑟瑟发抖,内心有些后悔,刚才没乖乖跟着陆秉珣离开。
陆秉珣对自己感兴趣,起码短时间内不会要了程悯的命。
没听到程悯的回答,男人嗤笑一声,扣动了扳机,又一道剧烈的疼痛袭来,程悯被疼得眼前一黑,涎水不受控制的从嘴角流出。
“真是落魄啊。”他掐了掐程悯的脸,“时间还早,我们慢慢玩。”
在此刻,内心的防御机制被击垮,程悯哭着喊道,“陆秉珣,我想和你回家。”
“这次不反悔了?”陆秉珣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程悯抬起头,眼前被泪水打湿,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站在门附近,他知道,那个人就是陆秉珣。
“嗯。”他忙点头,“要和你走。”
“只有我老婆才能和我走。”一双鞋出现在自己面前,他的眼泪被擦去,程悯被迫跪在地上,看着面前的陆秉珣,“那你是不是?”
程悯缓缓点头,“我是。”
“是什么?”掐住下巴的手力道加重,再次询问程悯,“说清楚了,你是什么?”
“我是...你老婆。”程悯磕磕巴巴重复了一次,“陆...陆秉珣...的老婆。”
“好。”他嗤笑一声,张开双臂,“过来。”
程悯慢慢挪动身体,攥紧了陆秉珣的怀里,两只手死死攥住男人胸前的衣服,闷声闷气的说,“我们回家吧。”
“好。”陆秉珣吻了吻他的侧脸,柔声说,“我们回家。”
德尼星上有不少人类生存的地盘,这是程悯第一次知道,他被陆秉珣带回了大本营,安置在一个房间内。
房间通体灰色调,设施简单,除了身下的一张大床之外,就仅有一套桌椅,上面摆满了程悯没见过的小物件。
一被陆秉珣放到床上,程悯就迅速爬到了一个角落内,陆秉珣只是看了他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离开了。
房门一关,只留下程悯一人。
从刚才紧绷的状态中放松下来,程悯感觉有些困了,也不管自己身处的环境,躺下身,闭上了眼。
不知过了多久,睡得迷迷糊糊时,程悯被人弄醒,他茫然的睁开双眼,看到的是陆秉珣的脸。
他正站在自己面前,手上拿着一管药剂。
“过来。”他拍了拍面前的位置。
他是要给自己上药,程悯也不迟疑,乖乖靠近陆秉珣。
“只有这种药膏了,凑合用吧。”程悯被他搂在怀里,脱掉所有衣服,挤出一些药膏,边涂边说,“谁让你不听话,可能会留疤。”
“丑。”程悯皱着眉头,说。
“那是你自找的。”他掐了掐程悯的脸,“又能怨得了谁?”
陆秉珣涂的很细心,连能量球造成的擦伤都不放过。药膏很凉,火辣辣的痛感消散了不少,程悯被陆秉珣抱在怀里,没有一点放开他的意思。
正要开口,一阵天旋地转后,程悯被陆秉珣摁在床上,吻了个遍。
从未到访的营地迎来终于探索者,纯洁的漂亮精灵被人类玷污,曾经的使命降临在他身上。
两人在一起,程悯成了一个孱弱的菟丝子,随着时间一长,会感情越来越好,甚至慢慢剩下带有两人的血脉。
“老婆,你是我的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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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深夜,程悯蜷缩在陆秉珣怀里,浑身伤痕遍布,一只胳膊牢牢禁锢在腰间,紧紧相贴,无法挣脱开,逃离。
他叹了口气,正要闭上眼时,手臂上隐隐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感。
身体一僵,他试探性的,对着身后紧紧抱住自己的陆秉珣,缓缓开口,“箫迟。”
“嗯?”陆秉珣亲了亲他的脖子,声音有些沙哑,“怎么了老婆,我就在你身边。”
原本心中就有了答案,可真从陆秉珣嘴里说出的那一刻,程悯却感觉到了泼天的愤怒,“你就是个混蛋。”
“嗯,我知道。”他伸出一只手,捏了捏程悯的脸蛋,“别闹了,快睡觉吧。”
程悯浑身酸痛,稍微一动就疼,压根睡不着,现在,又发现了一直以来纠缠自己的流氓居然是同一个,他真要疯了。
程悯抓过陆秉珣的那只手,对准,狠狠咬下。
“嘶。”陆秉珣挣脱开,用力掐了掐程悯的腰,“你是属兔子的吗,这么爱急眼。”
“闭嘴。”程悯对着他吼道。
如今正身处人类的领地,躺在陆秉珣的床上,被他紧紧抱在怀里,只能退一步,面上选择妥协
程悯重新闭上眼,忽略掉身后的男人,心中思考解决办法。
本来都留在陆秉珣身边了,可如今,他知道了陆秉珣和箫迟是一个人,两人还是灵魂伴侣,如果一直留在这里的话,那契约的事,早晚要被他知道。
契约一旦达成,两人精神和□□上就会无法分开,永远忠诚于彼此,到时候,就要一直在一起。
可现在,程悯还没有做好,和陆秉珣进行契约的准备。
算了,还是先离开一段时间吧,等自己考虑清楚了再回来找陆秉珣。
很快的,他就会回来。
——
睁着眼,一直到天亮,程悯稍微活动了一下身体,并没有遭到斥责,身后的陆秉珣睡得正香。
程悯知道,机会来了。
他把手放到陆秉珣的胳膊上,屏住呼吸,一边挪动,一边时刻注意着男人的神情,只要发现不对劲,就迅速终止。
好在,陆秉珣睡得比猪还死。
顺利拿开陆秉珣放在自己腰间的那只胳膊,程悯慢慢离开他的怀抱,拿起地上的衣服往身上套。
程悯的衣服早就被陆秉珣扔了,美曰其名不适合他,实则,还不是因为他的恶趣味罢了。
喜欢漂亮的精灵,蜷缩在床上,盖着被子。
陆秉珣的衣服太大,程悯就像小孩在偷穿大人的衣服,但现在,他没有选择,把衣服穿好后。
推开窗户,翻窗离开。
营地内,安静到彻底,这个时间段所有人都在睡觉,压根不会注意到一个漂亮的孱弱精灵,跑出来了。
凌晨的气温有些低,程悯拉紧身上的衣服,上面残留男人的气息,让他忍不住皱眉,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
难闻,恶心。
程悯不敢过度停留,随便选好了一个方向后,径直向前,打算找个暂时住处,住一段时间,等心里准备好了,再回去。
这条路很长,越往前,逐渐开阔起来,在还是程家少爷时,程悯出行都有飞船,压根不用他自己动脚走路。
走过最远的路,也就只有在庄园内了。
程悯喘着气,感觉脚很累,已经走不动了,也顾不上脏了,找了块儿路边的大石头坐下。
他擦了额角的汗水,解开扣子,任凭微凉的风灌入衣服里面。
没有终端的缘故,他并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但可以肯定的是,长时间逗留在这里不安全。
短暂休息过后,程悯站起身,咬牙继续往前走。
不知过了多久,前方出现了一个破败的小房子,招牌歪歪斜斜的挂在上面,竟然是旅馆。
程悯心中一喜,加快脚步。
论谁想得到,曾经第一区域的贵族大少爷,现在,竟然沦落到住这种地方。
来到近处,才发现小旅馆远比在远处看到的还要破败,锈迹斑斑的贴门上满是不明液体,门把手半挂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