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手里的名牌衬衫洗了二十分钟,浅蓝色的衬衫都快泡白了。
上学那会儿,即便他两好成那样儿,李睿也没想过对邱晨来真格的,他怂,是真的怂。或者说在邱晨面前就会莫名其妙地怂,每次逗邱晨,在他没炸毛前,识时务地打住,嬉皮笑脸地装乖。那个年纪的男孩儿,心里想的简单,他没想对邱晨做什么出格的事儿,只是本能地想亲近他,挨着他身边儿。只要他俩在一块儿,不管干什么,他就挺高兴的。邱晨话少,他就话多;邱晨安静,他就闹腾;邱晨不高兴了,他就耍上十八般武艺逗他。
邱晨不喜欢跟人亲近,男孩子最皮的年纪,喜欢打打闹闹,他总是躲得远远的。只有李睿,像癞皮狗一样粘着他,甩也甩不掉。有时候李睿耍无赖,非要调戏他两句,他就假装生气,故意冷落他,一节课都不理他。半天不到,李睿铁定认输,自罚:陪着邱晨去操场跑圈。实际上,邱晨没有真的生气,哪次都没有,他不过是想保持这样一种适当的距离,一种亲近又不太亲近的距离。他那种谨慎的性格,从小没有体会过被照顾、被爱的孩子来说,亲密关系是道难题。大一些的时候,他自己也知道性格中的某些缺陷——不敢走近他人。
只有李睿,这个无敌讨厌鬼,这个在他身边打转的癞皮狗,赶不走,闹不散......
直到有一天,这个讨厌鬼突然消失了,无声无息,了无踪迹,如同人间蒸发,没留下任何线索。只有那张塑封卡里的毕业照;两盘他们经常玩儿的游戏卡;还有李爷爷转交给他的那块金灿灿的卡西欧手表。
那时的邱晨像被抽离了一道魂,整整一个寒假闭门不出,他没有办法、没有能力,不知道怎样才能联系上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那时的他不懂,不懂李睿为什么一声不吭地消失了;为什么连告别都不可以;为什么一条留言、一个短信都没有,难道对他而言自己就这么无足轻重吗?他怨愤地想:自己在那个人心里不过如此。
邱晨不明白,他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又觉得自己很可悲,随时可以被遗弃。
小时候被父亲遗弃,然后被母亲送走,唯一的好朋友不告而别。他一度觉得自己渺小到不该存在,那种自厌自弃的情绪维持了一年,直到一次校运动会,他在长跑项目中得了第一名。那天他冲过终点线的时候,脑中突然闪过了李睿的脸,就像过电一般,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他会回来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六年、八年、还是十年?不管多久,他总会回来的。那一刻,他好像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了天灵盖,瞬间想通了——这个人不在自己身边,他必须接受这个事实,不要再问为什么,没有那么多为什么。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难过,看似是李睿围着他转,实则他心里对他更加依赖。
他的依赖和习惯变成了一道枷锁,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反而轻松了。他开始尝试社交,偶尔会参加同学聚会,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只不过,他再也没交到可以穿一条裤子的朋友。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邱晨早已独立,愈发沉稳、谦和,岁月的磨砺让他变得温和了许多。也许是职业的原因,他学会了微笑,面对病人,面对同事,他可以笑得那样柔和、儒雅。当他一个人的时候,他很少开怀大笑,单纯的、发自内心的欢乐变得奢侈。
直到十年后,那个讨厌鬼突然出现,以一副陌生的面容出现在他面前。竟然三番五次躲躲藏藏,他很意外,也很恍惚,甚至有些生气。“难道他真的不想见自己?难道他真的故意躲着自己?”他生气,他气的是自己,为什么自己那么在意?为什么抓着那点不甘耿耿于怀?为什么他一出现,整个人像被贴了符咒,寸步难行。
原来,自己的心结一直都在。
康复中心诊室。
邱晨今天的状态不太好,连廖嘉明都发现了他魂不守舍的,“晨哥,你脸色不太好,怎么了?”
“没什么,昨儿喝了点酒,没缓过来。”他拇指按了按唇角,破皮的口子还没长好,不经意间总是舔到伤口。
快到下班的时候,他给李睿发去消息:“把那天的猪蹄儿拿出来解冻,葱姜蒜准备好,等我回来做。”
李睿正在打扫卫生间,着急忙慌地捞起手机,平时没人找他,他的通讯录里只有李锦曈和邱晨。
对面很快回复:“好的,还需要弄什么?”
“米饭也焖上。”
指令抵达,任务完成。
晚饭的时候两人出奇地安静,邱晨吃得很少,嘴里没什么味儿,一整天没什么胃口。
“以后别喝那么多,你本来就没什么酒量,看把自己搞得多难受。”
邱晨不吱声,李睿又问:“送你回来那人是谁?”
“大学同学,心外科的。”
“你们不是一个专业的,很熟吗?”
“一个宿舍的,他没多久就出国了,不算熟。”
“哦,看起来好像关系不错。”
“就那样儿。”邱晨跟谁的关系都是“就那样儿”。
李睿不咸不淡地问:“看着挺斯文的,结婚了吗?”
“好像还没吧,去年刚回国,他爸是我的研究生导师。哎,你怎么对人家这么感兴趣?”
“没什么,随便问问。”
“一会儿你洗碗,我歇会儿,感觉浑身没劲儿。”
李睿做家务挺麻利的,没一会儿就把锅碗瓢盆归置好了,又洗了水果。住在邱晨宿舍的这段时间,除了做饭以外,他几乎包揽了其他的家务。拖地、洗衣服、打扫卫生间,他把宿舍整理地挺像那么一回事儿。出去溜达的时候买回来的绿植、手办、小摆件,陆陆续续把原本单调的房间布置地鲜活起来,增添了不少生活气息。
鞋架上多了同款不同色的拖鞋;牙刷杯里同款不同色的牙刷;鲜艳的卡通图案抱枕和马毛地毯......各种东西没有统一风格,就这样被摆到同一个空间里,看着倒也不违和。
“哎,你看我新买的睡衣,这套是你的,这套是我的。”李睿拿出两套刚洗过的新睡衣,显摆地拿给邱晨看。一套暗红色的,一套松柏绿的,袖口和衣襟边缘滚了白边儿,胸前的口袋上绣了字母“l和q”,两个字母中间还有一颗实心的爱心。
“怎么突然想起来买睡衣?”
“同款的,你穿红色的,我穿绿色的。”
“为什么我红色的?我喜欢绿色。”
“我知道,所以我穿绿色,我喜欢红色,所以你穿红色。”
邱晨无奈地摇摇头,“你这什么鬼才逻辑?”
“哎呀,你白,你穿红色好看。”
“红配绿,赛狗屁。”
李睿“噗嗤”笑了,厚颜无耻道:“那你就说配不配吧?”
“配你个头。”说着,嫌弃地指了指沙发上的超大靠枕,“还有那个琳娜贝儿的卡通抱枕,我请问:你几岁了?小朋友。”
“琳什么贝儿?”李睿一副白痴样儿,他哪儿知道这些,他连“贝尔荒野求生”都不知道,何况这网红ip。
“就那个粉色的小狐狸,头上戴个蝴蝶结的。”
“你说那个呀,那个是狐狸吗?我以为是兔子,你不是属兔子吗?”
“谁家兔子长三角形的耳朵,还有那么长的尾巴。”
“可它是粉色的,眼睛圆溜溜的,睫毛那……么长,不是兔子吗?”他坚信自己的眼光,不会出错的。
“还有那个毛拖鞋,又是红配绿。”
“对啊,正好跟睡衣配一套,我用心设计的。不错吧?对了,你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
“什么?”邱晨没明白他的意思,顺着李睿的视线,目光重新回到睡衣上,他提溜着衣服正反看了看。实在看不出什么特别的设计,款式普通,面料倒是挺柔软的,应该是全棉的。
李睿满眼期待,心里嘀咕:“啧,这么明显的设计都看不出来?亏我弄了半天。”
细细端详,邱晨终于注意到胸口绣的小小英文字母和爱心图案,他琢磨了两秒,不置可否地问:“别告诉我......这是你绣的?!”
李睿咧着嘴,得意得很,“怎么样?是不是以为原本款式就这样,看不出来是手工绣的吧。”
邱晨挺惊讶的,他翻开口袋背面,线脚还挺整齐,不仔细看真看不出来是手工绣上去的。
邱晨摩挲着手里的刺绣,笑着说:“哟!睿哥这手艺哪儿学的?十年不见让人刮目相看。”
“小晨,你就不能好好夸我一次,别老阴阳怪气的。”
“行,那重来。咳咳......哇塞!睿哥,这是你亲手绣的?太tm牛逼了,这要是谁娶了你,可有福气了。”
这浮夸的演技就很浮夸,李睿笑了:“喂,应该说谁要是嫁给我,那真是享福的命,家务全包,工资上交。”
“哦?那请问谁这么好命,能把睿哥娶了,不是,能嫁给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