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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分界 第22节
    这位二爷是年轻时曾经走南闯北的人,又识字,懂算术,这些同龄少年们就是从寨子送了过来学割矿本事的,当然,二爷教给他们的,似乎也比做个矿工,多了那么一点点。
    他们割矿的钱,最多赚个三四年,但其他的本事,倒可以受用一生。
    只不过,意识到了自己身体的问题,本来也打算表现的懂事一些,勤快一些的胡麻,却逐渐成为了众同龄少年里面的反面教材。
    别人每天跑山,他得睡到自然醒,别人都举石墩子,磨炼体魄,他就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别人争抢着厮斗争王争霸,他甘心地做着一条咸鱼。
    突出一个不卷。
    有时候就连二爷都看不下去了,说他两句,也被一句话就说的没劲了。
    婆婆不让啊……
    倒是在教人识字算术的时候,胡麻表现的比其他同龄少年聪明多了,识字识得快,算术算的又准又快,就连二爷都惊着了,连呼可惜,这么个聪明脑袋,要是再肯吃点苦,就好了。
    不过胡麻也是无语,自己在这一块,想不突出都难啊……
    这个世界的文化道理,竟与自己前世有着颇多相似之处,便有一些不同,也只是辞义略有差距,好歹前世也是一个不挂科的大学生。
    在他眼里,二爷这点子文化道理,怕撑死也就是前世的小学生水平,因此他几乎不用学,只是需要适应一下就是了。
    当然了,他平时也得收着,不然就让二爷坐下面,自己来给他们讲了。
    而与其他方面的懒散懈怠不同,在生火炉这一块,胡麻这段时间的进境却是快的吓人。
    小红棠时不时地,就过来给胡麻送肉吃,都是品质最好的血太岁。
    而二爷也是个讲究人,虽然觉得胡麻练功不勤快,但当初婆婆给他送来的那么一大块青太岁,还是都一点点给胡麻做了出来补身体。
    这就使得,胡麻每天身体滚荡,丝丝热力,都引进了火炉之中。
    若说别人烧的都是秸秆苞米叶子,那他现在这个炉子里,每天都烧最上等的碳。
    若说别人行功懒懒散散,只等于捂住了火慢慢烘烤,那每天勤快行功的他,则像是用了鼓风机在用力地吹。
    这就导致,他体内炉火,愈来愈旺,进境快得吓人。
    第20章 山神娶亲
    婆婆还真是给自己找了个好方法。
    有了充足的血食供应,胡麻不仅没有再出现那种四肢冰冷的感觉,反而火候渐厚。
    他也渐渐发现了自身状态与太岁之间的关系。
    吃了太岁肉之后,哪怕只是白太岁,身体便有股子热意烘烘出现。
    当然较为微弱,尤其是只吃那么一点,可以忽略不计。
    而吃了青太岁,身体产生的热意,可以持续发散一两天时间。
    当然,是在不行功的情况下,若是行功,便半天时间,就已消耗干净。
    而吃了血太岁,则更有不同,胡麻足可以一两天时间,身体滚荡,精力充沛无比。
    行起功来,更是事半功倍。
    这段时间,他便感觉腹内炉火,几乎一天一个样,从一开始的微妙火苗,竟是不几天,就成了一个火盆,又撑了几日,他甚至感觉自己小腹之中,仿佛真有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炉了。
    身体都是暖洋洋的,也同样精力充沛,身体里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
    每天早上起来,那根旗都是绷直地竖着。
    当然,二爷这里没有养猪,自己也没回寨子,所以不知道看到猪屁股会不会眼馋……
    不过在小腹内有了这旺盛炉火的情况下,此前那种时不时感觉到的渗骨凉意,确实减弱了不少,总是时不时看到的诡异影子也仿佛消失不见。
    平时的自己,不必时时刻刻都需要有人看着了,甚至可以偶尔出了庄子转一转样。
    当然,黄昏之后,他仍是不敢出门寸步。
    而且,那阴森恐怖的林子,更是无论白天黑夜,都不敢接近半步。
    好消息是,二爷的方法好用,自己确实一定程度上躲避了邪祟的侵扰,甚至火候凶猛。
    坏消息,离了太岁就不行,火候无法提升,反而会缓缓削弱。
    所以归根结底还是太岁。
    或者说,婆婆。
    只是胡麻也想不明白,这血太岁如此金贵,婆婆究竟从哪里割来了这么多?
    她,又能给自己带来多少?
    胡麻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做到的,也只是一丝一缕,都不去浪费。
    ……
    寂静的偏屋里,胡麻正盘坐在了铺上,慢慢地行功,将火气纳入炉中。
    胡麻练把式不勤快,行功却是最勤快。
    有了机会便要行功,将这些热力引入到炉中存起来,只有这样,万一有朝一日自己断了血食供应,那炉内积攒的炉火,也能让自己多撑一段时候。
    毕竟,若不行功,纵是生气被柳儿符封住,不至散溢,但也会在平时的行动坐卧或剧烈活动之中,一点点损耗掉了的。
    只有引进了炉中积攒起来,才是有效利用。
    当然他这行径,落在别人眼里,也不免有人说是装模作样,毕竟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让他们练打式打架,一个个热情满满,让他们静下心来行功,却是有些有违天性了。
    胡麻则不理,只是每日估算着留下最起码的热力撑着,其余皆引入火炉。
    但这日行功间,却是冷不丁听到了一个不满的声音:“你们两个,去把缸里的水挑满。”
    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个身材瘦高的少年冷眼瞅着自己,颐指气使模样。
    “啊?”
    不远处铺盖堆里的周大同也猛得惊醒,吸了口口水。
    “我说让你们两个去把水挑过来。”
    身材瘦高的少年看见他们两个便来气,冷着脸道:“别人都在练把式,学药理,还要跟着二爷去巡林子,就你们两个懒货,只知道躲在房间里偷懒,不下功夫学本事,那也罢了。”
    “支使你们做点事总可以吧?”
    “伙房里没水了,你们两个去泉水那边挑几担水过来,挑满为止。”
    “……”
    泉水离这庄子起码三四里地,两只桶盛满了水也得五六十斤,胡麻顿时皱了下眉头。
    但不等他说话,旁边的周大同便叫起了苦:“我跟二爷说了,我夜里被人抢被子,着凉了,拉肚子……”
    “拉肚子,你拉肠子也得去!”
    瘦高个少年冷声道:“学本事就是要下功夫,凭你们你们就这么懒?”
    “要不去,你们试试看!”
    “……”
    说着,便一摔门框,瞪了胡麻和周大同一起,转身离开。
    少年名叫崔蝎儿,是大羊寨子里崔家的小孩,也是这群跟了二爷学本事的少年里年龄最大的一个。
    他去年就已经跟着二爷拜过一次太岁了,因为本事学的地道,所以平时也不用跟着少年们跑山练把式,而是烧锅做饭,替二爷打打下手之类,算是这些少年的大师兄级人物。
    该学的本事他早已学到,留在这里其实就是给二爷打杂,处理些大事小情。
    胡麻来的时间短,交的朋友少,更小心的不与人结怨。
    但仿佛是天生看不惯的样子,这人对胡麻似乎有些意见。
    早上盛粥,胡麻的肉干总是比别人小一点,有时候直接没有,早先来的那几天,总是带头在那里阴阳怪气的,也是他。
    可因着胡麻行事低调,也不主动与外人交流,早上少块腌肉也没声张,他倒一开始无从下手,但竟是不死心,慢慢地,行事愈发过火,已经理直气壮的指使胡麻干活了。
    “那,走吧?”
    周大同眨着眼,有点不确定地看向了胡麻。
    他对这个崔蝎儿是真害怕,因为练把式的时候,对方可是能对自己下狠手的。
    他可没胡麻这待遇,摆明了不学把式,更免了挨揍。
    “那行吧!”
    胡麻吁了口气,现如今大体力的劳动对自己状态不利,但这种常人的强度还勉强能接受。
    况且也想借机找周大同问些事情。
    算起来,这个寨子里老族长的孙子,也是自己在这里交的第一个朋友。
    按二爷的话说就是,你俩可不得交朋友么?
    胡麻以前是娇惯了一身毛病,在寨子里是出了名的不争气。
    而周大同纯是坏,整天上蹿下跳在寨子里惹是生非,在寨子里是出了名的捣蛋鬼。
    简单来说,这俩就是大羊寨子里的卧龙凤雏。
    不过之前在寨子里,胡麻的前身倒没有跟周大同成为朋友,俩人甚至互相看不惯。
    但如今来到了二爷这里,倒又不一样,周大同因为被二爷特别照顾了,再加上他在这群少年里面年龄较小,也就老实了不少。
    胡麻又则是因为内里换了个人,脾气不再那么刁钻,又为了学把式凑成了一对,倒是渐渐地熟悉了起来。
    当然,胡麻交他这个朋友,也是觉得这家伙憨憨的,偏生小道消息多,容易从他嘴里套话。
    两人拎了扁担,钩了两只水桶,从庄子里走了出来。
    “那家伙怎么回事,好像对我有意见?”
    见身边没人了,胡麻才低声向周大同问道。
    他二世为人,本就低调,再加上身体不好,更是不会凭白跟人起争执,浪费精力。
    就算自己平时不跟着跑山,练把式,那也是自己的事情,又不是占了别人什么便宜,但这个叫崔蝎儿的家伙,从自己刚过来,就对自己有意见,如今,更是直接欺负到自己脸上了。
    周大同有些诧异地看了胡麻一眼,道:“崔家姐姐的事你都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