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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陆雩起身想帮忙,季半夏看了他一眼,说:“厨房里还有两碟酱菜,你去拿来。”
    陆雩点头就去了,顺便打了两杯凉茶带回来。
    米线不见荤腥,里面只加了青菜和萝卜,但陆雩却吃得特别香。调料里放了辣,汤面上漂浮着一层红麻油。
    吃完他坐在石凳上,打了个饱嗝说:“半夏,你这手艺都可以去开店了,不比街上的胡记米线差。”
    “你不觉得辣?”季半夏慢悠悠问。
    “不辣啊,我觉得味道刚好,特别得劲。”陆雩喝了口凉茶,浑然不知自己已掉进对方设下的陷阱。
    看着吃完米线还跟没事人一样的少年,季半夏此时已经七分笃定,此时的陆雩,已不再是原来的陆雩。
    自从上次对方做饭问他要不要辣时季半夏就已经开始怀疑。
    因为,陆雩本吃不来辣。
    南方饮食普遍清淡。溪源镇人有吃辣的习惯是因为这里如今大半居民都是百年前从滇贵地区逃难过来的难民,会种植辣椒。陆家不是,祖上十代起他们就是溪源本地人。
    一点点辣陆雩能吃,但是多了不行。
    季半夏见过他被辣椒呛得满脸通红,咳喘不止的模样。
    所以这回他特意在米线中放了秘制变态辣,谁知陆雩竟然若无其事地吃完了。
    再联想到这几日对方言行举止的异常变化,季半夏很容易就猜想到,兴许是借尸还魂。
    亦或是,夺舍?
    他都做了一个当皇帝的荒唐梦,自然不咎于想象。
    吃饱喝足,陆雩闲着没事,就和季半夏闲聊。
    他说起自己今天逛街询价铜镜的事。
    “一面铜镜竟然就要一两银子,镇上还有许多人买……”
    季半夏解释道:“那个卖铜镜的商贩就和驴贩子一样,不是每天都来。他们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往往一两年才会到溪源镇一次,售价比县里便宜些。因此镇民看到了,有闲钱都会买。”
    “原来如此。”陆雩恍然。
    他还当镇上这么多有钱人呢。
    当然这也是因为铜镜是必需品,家里有女子或哥儿爱俏的都会想买一面回去。
    古代工业不发达,铜镜售价昂贵情有可原。
    陆雩:“你有没有想过早上多卖点其他种类的早点,增添进项?”
    “想过。”季半夏道,“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陆雩心想这点倒是他疏忽了。
    半夏又不是铁人,怎能让她一个姑娘干这么多粗活?
    等他挣了钱,家中经济状况好转后定要想办法雇个人帮忙。
    季半夏:“我方才见你拿了一沓纸张回来,是为何?”
    陆雩:“我跟书铺谈好了,打算抄书挣些外快。”
    季半夏眼眸微眯,“这样你还能兼顾学习?”
    陆雩笑道:“反正抄写的也是四书五经,就当温习功课了。”
    看着少年眉眼弯弯,笑容明朗的俊秀模样,季半夏沉默了。
    不知为何,在确定对方不是原来的陆雩后,他对他不再厌恶。
    他仿佛能感知到这具旧日烂掉的皮囊下,与众不同的鲜活灵魂。
    第7章
    季半夏若有所思,“你好像和从前不大一样。”
    陆雩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但面上还是自然道:“人总是都会变的。先前在医馆生死中走一遭,我体悟了许多,心知不能再如此混下去了。”
    季半夏点点头,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其实陆雩明白,作为和原主朝夕相处之人,季半夏很容易就会发现他的异常。
    不过他觉得并无大碍,也不愿学原主的渣男人设去伪装。
    就算季半夏猜到他内里换了个芯又怎样?
    以这姑娘的聪慧,大概只会感到高兴。
    他们如今生活在一起,又有婚约在身,已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陆雩相信她不会傻到去拆穿他。
    在古代借尸还魂乃是大忌。如若确凿,会被绑起来活活烧死。
    季半夏可能讨厌原主,但她绝不想让原主死掉。
    这也是为何之前原主那样对待季半夏,她还一直容忍着。
    原主活着,被他占些便宜也就算了。可若是原主一死,季半夏的人生才会迎来地狱。
    首先陆家的财产季半夏没有任何继承权。毕竟她本人,都只属于陆家的一份“财产”。陆雩不在后,这些东西大概率会被陆雩的亲姐姐和乡下陆大根一家人瓜分。
    季半夏则会被转手卖掉。她如今正值花季,又生得好看,无论是卖去青楼还是给瘸腿鳏夫都能卖个好价钱。
    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陆雩行事也更大胆了些。
    在外他可能还需要模仿原主的言行举止,但在家,他不必遮遮掩掩,可以做自己。
    季半夏问他何时去私塾念书。
    陆雩想了想说:“明日吧,今天再歇一日。”
    她颔首,“可。”
    原主在镇上严秀才家读书。如果他考上童生有功名在身,其实可以不必再去了。
    但落榜后,还是得回去好好学习。
    下午,陆雩回书房开始抄书。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他卷起衣袖,先耐心地研磨墨汁。
    随后摊开一本《中庸》,照着书上一笔一划地开始挥毫。
    写了几个字后,陆雩才意识到抄书绝非易事。
    毛笔字的难度可比硬笔高多了,而且线纸没有横竖框架,必须保持字面大小统一,排序整齐。
    若是不小心写错一个字,或墨迹晕开,就意味着整页都要重头再来。
    因为缺乏经验,一开始陆雩浪费了好几张纸。
    到后面,他渐渐找到感觉,如鱼得水,抄书速度也快上不少。
    “呼~”写完十页后,陆雩放下笔,起身伸了个懒腰。
    他看了眼外面暗下来的天色,喃喃:“太累了。”
    按照如此速度计算,日夜不停,大半个月后他才能抄完一本书,挣得八百文辛苦钱。
    陆雩心道,这么看抄书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并不是能吃苦的人。
    上辈子陆雩习惯用金钱去换取时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要是出去玩遇到什么需要排队的网红餐厅酒吧,他绝对会掏钱买黄牛vip先进。
    过惯了轻松日子,突然要让他用时间去换取金钱,有些无法适应。陆雩琢磨有没有更省力的方法?
    譬如写书。
    陆雩脑子里倒已萌生了个想法,但还是要有空去县里书局一趟,方能从长计议。
    把桌上物品粗略收拾好,陆雩就出来和季半夏一起坐在院子里吃晚餐。
    粗茶淡饭,足以饱腹。他夹菜,吃得很香。
    然而就在这时,小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是原主的私塾同窗,汪云琛。
    他拎着两条咸鱼,鬼鬼祟祟地敲响了陆家大门。
    听到敲门声,季半夏放下碗筷。
    “我去吧。”陆雩先一步起身。
    他走过去打开门,一看到是汪云琛,表情就不大好看了。
    汪云琛比原主大两岁,也在镇上严秀才的私塾读书。
    两人素来交好,关系不错。但年仅十四的原主这次会去红香楼,就是他在背后怂恿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主交友不慎,才会在歪路上越走越远。
    “你来做什么?”陆雩冷冷道。
    汪云琛像是没看出他的厌恶,递上咸鱼,笑道:“陆弟,听闻你在县里进了医馆,如今身体可有好些?为兄今日特地给你送上两条咸鱼,你拿回去,让你内人煮了,补补身体。”
    陆雩:“不劳烦你操心。”
    他就在那站着,也没伸手去接咸鱼,惹得汪云琛抬着胳膊在门口不上不下的,有些尴尬。
    “陆弟,你是在生我的气吗?”汪云琛诚恳道,“虽然严夫子说要将你逐出私塾,但这也不是我的缘故啊。那一晚,是你非要去红香楼,我分明都劝了你好几次……”
    “严夫子要把我逐出私塾?”陆雩愣住了。
    “是,你还不知道吗?”汪云琛挠了挠头,叹气:“他可能知晓了流言,今日下午在家中大发雷霆,说从此和你不复存在师生关系。”
    说完,他又小声道:“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严夫子可能一时在气头上,之后你寻个日子来找他下跪认错,态度可怜些,相信严夫子会原谅你的。”
    陆雩:“……”
    他真的服了汪云琛这个狗友了。
    什么叫原主劝阻无果非要去红香楼?原主为什么要去青楼,他心里没点逼数吗?
    还不是当时汪云琛把县里的红香楼吹嘘得天上仅有地上绝无,惹得原主好奇,又故作冠冕堂皇不让原主去。
    两人平日相处,汪云琛最是明白原主这个性子。
    凡事越不让他去做,他越要去。
    在汪云琛的设计下,原主才会在考完试当夜不顾一切前往红香楼,以至于丢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