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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赶山记 第55节
    松开手时,颜祺觉得自己手掌心都要着火了,洗了好几次才洗干净。
    霍凌也洗了洗手,又拿着沾湿的布巾擦了擦小哥儿的肚皮还有更往上一点的地方。
    颜祺红着脸,接过布巾说自己来。
    本来澡都要洗完了,他的预感还是成了真,就知素了好多日的汉子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
    两人挤在一起没羞没臊地忙了一阵,要说舒服也确实舒服,颜祺甚至舒服到现在就有点犯困。
    这般做的结果是晚上回了屋,颜祺躺下没多久就睡熟了,转过一夜,早上见到霍凌,发觉对方精神也很好。
    ——
    天大亮时,五人整装待发。
    霍凌事先选好了今天要去的山头,从早探到晚,要花好几个时辰的时间。
    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他记得多年前曾在这里看到过没长成的二甲子参,算算年头,要是留到今年,也到了能挖的时候。
    只是参不一定还在,哪怕还在,也不一定能找到。
    有时有些外村的赶山客也会顺着山路摸到霍凌的地界上,也许已经把参挖走,这个是挡不住的,也没必要挡,只要不是贴到对方的家门口,赶山客和猎户不同,都不讲究所谓的地盘。
    因最早赶山就是个拉帮结伙做的营生,在山里遇见人,不会觉得对方是来抢生意的,只会觉得人多了这片林子反倒更安全。
    不算人的话,野兽也会啃山参叶子,鸟雀则会吃人参籽,或是正巧把那片地的草都刨出来吃草根。
    它们可分不清什么值钱,什么不值钱,为了觅食什么都能吃。
    因为这个缘故,靠近人参的草丛里还常有蛇,它们盘踞在附近,是为了捕食被人参香气吸引来的猎物。
    这时就显出索宝棍的重要,上面铜钱的响声在人听来不算多明显,在灵敏的野兽耳里却是十分刺耳的,远远听见就会避开。
    到了山坡下,霍凌最后说了一次今天的分工,这也是参把头之所以存在的原因。
    上山寻参绝不是漫无目的的乱转,那样的话找上一年半载也找不到一片参叶子。
    因这次除了霍峰,包括颜祺在内都是初次来的“外行”,霍凌特地说得细致了些。
    他举着棍子,沿着山坡下的一段路,比划了一道线,示意几人分别站到固定的位置,然后抬起棍子朝山坡扬了扬。
    “咱们五人排成一排,左右的距离就是两根棍子长。”
    他用棍子点了点地,“低头寻参时,棍子左右摆,眼睛跟着棍子尖走,棍子指到哪里,眼睛就看到哪里,这样便不会错过。”
    进山寻参,就叫“压山”,即是说一行人一寸寸地压过去、扫过去。
    “谁发现了,就喊一嗓子,但要紧看好了,别把参幌子看成是参,拿不准的话就喊我。”
    参幌子其实就是山茄子,春季里能当野菜吃,叶子长得和山参很像。
    老道的赶山客是不会认错的,多是刚上手的人容易看错,其实发现山茄子不是坏事,说不准野参就在附近。
    但防的是认错后喊出口,结果走到面前发现不是。
    按照老规矩,哪怕发现认错了,也必须把参幌子挖出来“抬下山”,打道回府,今日就算是白来了。
    野参难得,相应的规矩也多,有些流传久了,没人知晓为何如此,但依旧遵循。
    高山有灵,谁都怕不小心冲撞到什么,砸了自己的饭碗。
    第55章 吃烤鱼
    没进山找过参的人, 是想象不出这件事的艰难之处的。
    山中草木遍地,高低错落,尤其现在过了花季, 望着就是绿油油的一大片。
    而山参的叶子也没什么稀奇, 一个不留神就很容易错过。
    不过几代赶山客流传下来的做法还是管用的, 颜祺左边是霍凌,右边是肖明明, 都隔着两根棍子的距离,他本以为自己会走神,实则按照霍凌所说,眼睛跟着棍子尖走, 真的能做到专心致志,一寸一寸地看过去。
    此时除了霍峰和霍凌, 剩下三人心里都牢记着参叶子的模样,走得有些慢, 生怕错过, 霍凌和霍峰就要快一些,但看得出他们两个也有意放慢步子。
    毕竟在山里行走,相隔太远就意味着危险。
    为了避免大个儿和黄芽儿乱跑扰乱视线, 两只狗是一左一右分开走的,各自站在他们队伍的最边缘,一个跟着霍峰, 一个跟着霍凌。
    因为都是公狗,每走一段路就能看见它们两个抬腿冲着树根下撒尿, 既是标记,也能驱赶想要靠近的一些野兽。
    “叮铃,叮铃。”
    和以往几日的赶山不同, 今天大家都很是安静,山风之间唯闻铜钱相碰。
    即使如此,没人觉得枯燥。
    要知道哪怕是一株最不值钱的“灯台子”,也能换十几两银子,一家三口人省吃俭用的话,十几两足够花上一年的。
    就像有人在山上撒了把银子,让你去捡,说好捡到了就归你,大约换了谁来都能沉下性子慢慢找的。
    走了快一个时辰,还没什么收获,连参幌子都没瞧见,翻过山坡后正好有一道山溪连着小瀑布跃然眼前,霍凌指了指临水的平地。
    “在这歇歇脚,正好打些水。”
    山地上总会有凸起的石头,扫一扫就能坐。
    三个汉子拿着水囊去打满了水,顺便洗了把脸,接着换颜祺和肖明明也去洗了洗。
    大个儿和黄芽儿等人用完了水,才凑上来找了个地方站稳,把嘴筒子探进水里舔着大口喝起来。
    接下来的一整日都是一样的行程,霍凌定方位,五人一起压山,在响动的铜钱里搜寻着山参的踪迹。
    然而到了下午,还有一个时辰就要天黑的时候,依旧没有收获。
    看来之前瞧见的参确实是没有了,不是被野兽踩没了,就是被刨出来啃了。
    “准备回去了,晚了看不清山路,明天再来。”
    霍凌对此很是淡然,找山参本就是靠运气的事,有的是人日日进山,整个参季都过去了依旧一无所获。
    因这事本就难得,大家倒也没多灰心,下山路上还爬上树戳了一对猴头菇,摘完了一棵倒木上的木耳,揪到了两把腰子草。
    晚上到家,在门前山溪提了渔网出来,里面有条挺大的鱼在扑腾,力气很大,霍凌觉得要是晚来一会儿估计就能把网撞破跑了。
    “这鱼肯定是吃肉的,长这么大。”
    颜祺蹲下来看着那条缠在网里的鱼,用张开的手掌比了比,足有三个手掌那么长。
    “细鳞,什么都吃,虫子、虫合虫莫、比自己小点的鱼,能吞的都敢吃。”
    细鳞算是山溪里少见的大鱼,别的鱼最多长到三四寸长,不比这个,捉一条够好几个人吃一顿的。
    霍凌扯了水草穿过鱼嘴,让两个小哥儿摸了摸鱼身子,细鳞之所以叫细鳞,就是鱼鳞很细的意思,但是没到可以不刮鳞就吃的地步。
    因为鱼鳞细小,刮起来还挺麻烦,这里的人都习惯抹点醋,过一阵再刮,鱼鳞就会变软,还不容易伤到鱼肉。
    “好久没吃到这口了。”
    霍峰见网里得了细鳞,很是高兴道:“今晚就吃这个。”
    霍凌想了想道:“直接烤了吧,在院子里架个火,吃得也热闹。”
    “烤鱼好。”
    霍峰招呼林长岁道:“我俩去找几根树枝子,削了搭个烤架子。”
    另外网里还有一些小杂鱼,霍凌挑着刺少的,一会儿蒸了拌点苞米面喂狗,刺多的就丢回了水里。
    横竖不好吃,不如给它们留条活路。
    颜祺在溪水边停了停,向前探着看了两眼道:“咱们下山前是不是要捉蝲蛄?”
    霍凌点头,“到时候捉,你要现在想吃,捉上一顿的也不麻烦。”
    蝲蛄只有在很清澈的水里才有,这点和细鳞差不多,而且水越清,肉越嫩,掰开以后从头到尾都是干干净净的,只用清水煮一下就很鲜。
    愿意费工夫的,就做成蝲蛄豆腐,在关外家家都会做这道菜。
    因为是媳妇开的口,霍峰早就惦记着捉蝲蛄,谁忘了他也不能忘。
    没有旁人在,颜祺闻言笑道:“到时候再说,今天都累了,反正咱们常在山里,想吃什么时候都能捉。”
    细鳞刮鳞,剪开肚子扯掉内脏,里外抹上盐,撒上一点酒和葱姜,淋上酱油腌了一阵后,才由霍凌拿着去院子里烤。
    林长岁递来他们削好的树枝,长度足够,正好从鱼嘴穿进去,另一头从鱼尾巴冒出来,前后长出的一节正好架在简陋的烤架上。
    山里蚊子多,不过靠近火堆的地方有烟,蚊子都被熏跑了,他们又在附近丢了几块老牛肝。
    余下的人同样兴致勃勃,在旁边各自举着生肉串,在靠近火的上方烤着。
    烤架做都做了,他们不打算只烤鱼,又出去转了一圈,拿弹弓打了两只野兔,剥了皮切成肉块,串起来烤。
    因为用的树枝子比较粗,肉块切得也比较大,大概一人吃两串就差不多了,还有完整的兔腿,是额外分开烤的。
    担心光吃肉吃不饱,锅里还有个蘑菇鸡蛋汤,烙了几个苞米饼子。
    霍凌翻了翻鱼,上面抹了油,鱼皮略微烤卷后油花滴下来,落在火里爆出火星。
    “要是让英子知道了,肯定闹,怪咱们不带着她一起。”
    霍峰笑道:“等下山回家,咱在家也这么烤一回。”
    过了一阵鱼肉烤熟,飘出香味,等稍微放凉一点后霍凌拿进灶屋,用刀剁成几块,方便分着吃。
    外面的鱼皮烤得发脆,里面的鱼肉却仍旧是雪白不柴的样子,甚至还有几分多汁。
    腌料的滋味基本只在鱼皮上,没有太多的渗入鱼肉,可鱼本身的鲜味就已足够好吃了。
    单独一个鱼头留给颜祺,小哥儿拿筷子把鱼眼睛挑出来,送到霍凌的嘴边。
    一条鱼两只眼睛,他们一人一只,其实鱼眼睛没什么能吃的地方,就是尝个滋味,中间的白色眼珠子还硬邦邦的咬不动。
    不过任它什么东西,只要是这么分着吃的,就好似变得很香。
    就连大个儿和黄芽儿也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明明刚刚已经吃过兔肉,还分了个兔腿。
    于是霍凌掰开窝头,在鱼身上抹了抹沾了点咸味,连着一口鱼肉分给它俩。
    这么大小的一块,给狗吃基本就是直接吞了,都尝不到味,但大个儿和黄芽儿也不缺吃的,吃完就舔舔嘴,心满意足地溜达走了。
    “山里的星星真亮。”
    一顿饭在院子里吃完,几人开始灭火,拆架子,期间肖明明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由衷感慨了一句。